Go 部落格

更新 Go 行為準則

Steve Francia
2018 年 5 月 23 日

2015 年 11 月,我們推出 Go 行為準則。它是由 Google 的 Go 團隊成員和 Go 社群共同開發的。我很榮幸能成為獲邀參與起草和執行 Go 行為準則的社群成員。從那以後,我們了解到行為準則中的兩個限制,限制了我們培養對 Go 成功至關重要的安全文化的能力。

我們學到的第一個教訓是,項目參與者在非項目空間中的有毒行為會對項目產生負面影響,影響社區成員的安全。我們收到了幾起舉報,其中參與者在項目空間外採取了行動,但我們社區內部也感受到了影響。我們的行為準則中的具體用語限制了我們僅對「由 Go 項目運營的官方論壇」中發生的行為作出回應的能力。我們需要一種方法來保護我們的社區成員,無論他們在哪裡。

我們學到的第二個教訓是,執行行為準則所需的條件會給志工帶來過重的負擔。行為準則的第一個版本將工作組描繪成紀律部隊。很快就能明白,這樣的負擔過於沉重,所以 2017 年初,我們更改了工作組的角色,讓他們成為顧問和調解人。即便如此,工作組中社區成員仍然覺得無力招架、培訓不足且很脆弱。這種本意良善的轉變讓我們失去了懲處機制,但並未解決志工負擔過重的問題。

2017 年中,我代表 Go 項目在 Google 開源程式計畫辦公室和開放原始碼策略團隊舉行的會議上表達了我們各自行為準則中的缺陷,特別是在執行方面。我們很快發現我們的問題有很多共同點,為所有 Google 開源程式項目共同制定一個行為準則,這樣做才合理。我們從 Contributors Covenant 行為準則 v1.4 的文字開始,然後做出改變,我們的經驗受到 Go 社區我們的集體經驗的影響。這就產生了 Google 行為準則範本

今天,Go 項目採用了這個新的行為準則,並且我們已更新 golang.org/conduct。這份經修訂的行為準則保留了原 Go 行為準則的很多意圖、結構和語言,同時做出兩項針對性修改,來解決以上提出的缺點。

首先,新的行為準則明確規定,即使在我們的項目空間之外,那些參與任何形式的騷擾或不當行為的人,我們都不歡迎他們進入我們的項目空間。這意味著,在存在合理的信念,即某人的行為可能對項目或其社區產生負面影響的情況下,該行為準則也在項目空間之外適用。

其次,新的行為準則在工作組之外,引入了單一項目管家,他們將接受針對這個角色的明確培訓和支援。項目管家會接收報告的違規事件,然後與由開放程式計畫辦公室和 Google 開源策略團隊代表組成的委員會合作,以找到解決方案。

我們的首位專案管理員將會是 Cassandra Salisbury。她是 Go 社群知名人士,是 Go Bridge 成員、眾多 Go 聚會和研討會的組織者、也是 Go 社群外展工作小組負責人。Cassandra 目前在 Google 的 Go 團隊工作,重點是倡導和支援 Go 社群。

我們非常感謝原本行為準則工作小組的每一位成員。你們的努力對於建立一個包容且安全的社群至關重要。

我們相信行為準則讓 Go 專案變得比 2015 年更加友善,我們都應該為它自豪。

我們希望新的行為準則能更有效率地保護我們的社群成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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